美国人很奇怪,他们喜欢将自己的一套强加于其他的国家,尤其是东方国家的选举制度,可能是东西文化不同,更令美国人更不顺眼吧。
美国的总统只可以做两届,所以他们看见别的国家的领导人可以无限期的做下去时,他们便指责对方是皇帝、极权专制。但对一些有真正皇帝的中东国家,帝制却从来不是美国的问题。其实西方国家中,包括美国的盟友,也有很多国家领导人是没有任期限制的,例如加拿大和德国。
在罗斯福之前,美国的法律并没有强制说总统只可以做两届,只不过罗斯福之前的总统都是做了两届便没有再选,罗斯福则竞选了四次美国总统,全部当选。
罗斯福去世之后,美国人便更改法例,规定总统只可以做两届。我觉得若果一个总统是有才干的,为什么不让他多做两届呢?在亚洲的盟友南韩,总统的任期更只有五年,不得连任。
限制领导人的任期给我的印象就好像大贼分赃,你一份、我一份,不同的政党,不同的人,轮流做总统过一过瘾。在任的时间尽量为自己和党友谋取利益。
就算是一间公司的首席执行官,我们也不会强行限制他的任期,做得好的当然是继续领导公司吧。不过,假如我的公司强行限制首席执行官的任期,然后论资排辈,每个人都能排队做首席执行官,那会是多么美妙的事啊!
不过我的公司有超过三万员工,职位像我这样的顾问或以上也有一万个,就算每天换一个首席执行官,一年大约二百五十个工作天,我也要等四十年才能做一天的首席执行官呢!